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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她(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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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魔都。

一个绚丽斑斓,时尚新潮,永远探索不完未知神秘的魔幻都市。

我大学毕业后来到这座迷人的城市,如今已经五年。

这五年来,我身边的人对我有着极大的误会,他们觉得我是一个水性杨花的人。

据说,我目前已经换了好几个男朋友,我懒得跟他们争辩。

我一大老爷们儿,换男朋友这么频繁干什么。

我性取向正常得不得了,那天在卫生间看到一只母蟑螂,我都没舍得踩死。

弱水三千,只取一瓢饮,当然,这一瓢得是个女人。

不过目前,我的状态是,弱水三千,取不到一瓢饮。

对的,我是单身狗,狗龄五年。

我是一名普通公司的普通员工,身材普通,长相普通,性格普通,学历普通,收入普通,家境普通,长度普通你懂的。

唯一不普通的,大概就是我的屁股,有点翘。

不过这对于一个性取向正常的男性来说,貌似并不算什么优势。

哦对了,还有我的腿毛蛮长,当然,身为一个男人,我更希望这多出来的几公分能加在另一个部位你也懂的。

其实我理解他们对我性取向的质疑。

我性格比较收敛感性,说白了就是穷酸文艺少年,不,中青年,毕竟快三十岁了,还是自觉要点脸。

本身五官棱角就不是特别Man,性格又不算豪放,有时候还来点酸溜溜文艺,五年不找女朋友,总和男同事厮混,说实话,我要是认识这么个人,我也觉得他性取向可能不太对劲。

没办法,我有轻微的感情洁癖。

在这样一个快节奏的环境中,对于一个有轻微感情洁癖的人来说,找女朋友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而且,我还挺穷的。

好吧,卖弄那么久,最后一句才是重点,穷啊,怎么结婚!

这真是一个令人悲伤的故事啊,好了,本故事至此终结,男主角最终孤独一生,谢谢大家观看。

嗯,我又回来了,因为,故事还真没有这么简单。

你们搬好小板凳带好瓜子,灯光师请准备,摄影师请就位,话筒递给我,我要继续讲了。

首先我要说,我所讲的故事是真实的,虽然过程中有非常多的巧合,但正因为这样,我才有把它写出来的冲动。如果没发生那么多巧合,恐怕就不会有这一系列的故事,我也就不会有记录下来的冲动。

其实说穷,我也穷不到哪里去,但是对于SH这样一个国际都市来说,我真的算穷人了吧。

房子,目前是买不起,但我不想回自己家的小城市安稳一生。

我想再等等看看状况会不会有什么改变,多攒攒钱,贷贷款,努努力咬咬牙,看看离市区远一点的,没准过几年还是有希望的。

我现在的状况就是紧紧抱住SH的大腿,生怕它打个哈欠一抖腿就把我甩下来。

说到攒钱,也是一件很让人菊碎的事情。份子钱已经随了几万,身边一个个同学的小宝宝也逐渐都跑出来玩王者荣耀做我的坑队友,我真是急得每天菊花紧三紧,但这不代表我愿意将就地开始一段恋爱。

其实我的择偶要求并不高,特别是对女生的颜值并没有什么苛刻要求,心灵美才是真的美这句看起来很俗的话,对我来说一直是衡量一个女生的重要标准,我甚至会觉得,心灵美的人,长相一定不美。

所以,当她第一次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觉得她的心灵一定不美,而且肯定是丑爆了。

晚上十点半的地铁,人已经不多,如往常一样,我加完班,乘上地铁,从浦东最繁华的地方往俺们村赶路,是啊,我住郊区,繁华地段租不起。

我坐在地铁上,疲惫地欣赏着坐在对面几个心灵丑的女生,嗯,盯了一天电脑,缓解一下视觉疲劳。

手机来电打断了我审判丑恶心灵的过程,是哥们儿的来电。

在这个城市,我是孤独的。同事之外的朋友寥寥无几,因此,哥们儿这个词对我来说,有着很大的意义。

我虽然是个男人,但孤零零在一个城市,也真的难免会有孤独无助的时候。

在这种情况下,哥们儿不但是陪自己讲话的哥们儿,有时候也是亲人,是依靠,甚至某些时候,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以起到女朋友的作用。

咦?我怎么感觉这个表述方式不太合适。

总之,五年来,有欢喜有心酸,男儿有泪不轻弹,而这五年来,当我留下眼泪的时候,他一定是唯一的见证者。

真兄弟啊!

对了,他叫什么来着?一时间想不起来名字了,以后再说吧。

当然,虽然介绍了他这么多,但实际我是很快接通电话的:“喂,大半夜打什么骚扰电话。”

他说:“这么晚还接电话,一看你就没有性生活。”

“说正事。”

“没什么正事,就是检查一下你有没有性生活。”

“有啊,昨天刚买的范兵兵啊,很贵的,纯硅胶。”我说完后,对面有一个女生抬头鄙视地看了我一眼。

这应该是这几个女生里,心灵最丑的一个了。

我微笑着对她眨了一下左眼,吓得她赶紧抱住旁边女生的胳膊。

“那我就放心了,再见。”说完,他挂掉电话。

莫名其妙。

五秒钟后,电话又打过来。

“你真忘了?”他说。

“忘什么了?安全措施?硅胶还要套啊?”我问。

说完,我又看了一眼那位“心灵丑”,她的眉头已经皱得连成一条线,故意以侧脸对着我。我心里“切”了一声,心想,没幽默细胞。

“明天周六啊!”电话里说道。

“周六怎么了,你能不能把屁一次性放完。”

“你加班加傻了吧,校友会!”

哦对,校友会,我突然想起来了,明天周六,有我们大学的校友会。由于工作忙,前几年的聚会我都没有参加过。

哦又对了,我终于想起了电话那边的人叫什么名字,他叫许松,是我大学最好的哥们儿。

惭愧惭愧,真是惭愧,最好的兄弟,刚想起他名字的好兄弟。

许松说:“你小子,明天可别再加班了,打扮精神点去瞅瞅机会,可别再错过了。别怪我没提醒你,去年聚会里还单身的几个姑娘今年可已经有人结婚了。”

我想了想,问:“哎,你叫什么来着?”

我想确定一下我记起来的名字对不对。

“蠢货。”他说完挂了电话。

周六,起一大早去公司加班。

下午四点的时候,忽然想起来晚上七点有同学会。

我走到卫生间镜子前,看了看自己,嗯,没刮胡子,头发蓬乱,衣服皱巴巴。

同学会,要不要去参加呢。

参加,我肯定是角落里的那个人,不参加,我还真有点为自己的终身大事着急。

我对着镜子,看了看自己的造型,邋遢鬼。

Whatever,说实话,我长相并不差,较真讲起来还算清秀,以前收拾得整洁干净不照样没找到合适的另一半。

步入社会,你会越来越发现,如果长相是X,其他乱起八遭是Y,你的个人综合分数=0.001X+1000Y,长相对一个男人来说,确实不那么重要。

所以,我差点就踩着拖鞋去参加同学会了,还好我今天没穿拖鞋。

当然,不管长相怎样,把自己收拾整洁一点还是很有必要的,但我并不认为我今天可以遇到我心里那个对的人,而且,我觉得,凭借我英俊的五官,迷人的身材,吹弹可破好像美颜过一样婴儿般的水嫩皮肤,一定能弥补我邋遢的着装,迷倒那个在爱情起跑线上等我的男人,不,女人。

聚会定在YP区国定路的一家餐厅,我风风火火赶到,刚好七点。

虽然并不很想参加,迟到也总是不好的。

在电梯门口,许松打电话来问我到哪里了,他说人基本都到齐了。

我说,在楼下等电梯。

我低着头打着电话等着电梯,耳边忽然传来快速而急促的“哒哒哒”高跟鞋声,紧接着一个女声“啊!”

然后我的手机被撞掉在了地上。

我被人撞了,这人别是个傻子吧,走路也能撞人?手机屏幕不会碎了吧?我气不打一处来。

“不好意思不好意思,实在不好意思,我刚才赶时间。”撞我的傻子开了口。

我捡起手机看了一眼,还好没碎。

我内心生气表面淡定而友好地说了句“没事”,然后瞟了她一眼,身材匀称高挑,五官清秀,皮肤白皙姣好,妆容清淡,是个绝对的美女,甚至可以用惊艳来形容。

有啥用?人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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