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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7章 动如九天雷霆至(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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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风劲起,长草熏黄。越往北方,草原深处的秋色,又要比别处更加浓重的多些。如果是往年的这个时候,生活在这里的人应该忙碌着牧牛放羊,漫山遍野都是胡笳之声。这些不事生产的胡人和蛮族人,一年到头唯一的收获,也许就是这些牛羊和牧草了。

只以此维持日益庞大的族群,自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尤其是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中,想要让那些妇孺老人能够安稳的生活,繁衍生息,以便让自己的族群能够更好的生存下去,就需要青壮年们付出加倍的努力。

天生万物,弱肉强食。老天爷没有绝对的公平,也没有绝对的不公平。不管是怎样的物种,总能够找到自己的活路。瞎家雀儿还不会饿死呢!更何况天生蛮力的族群。对于胡人来说,他们最擅长的手段自然有,那就是强横的掠夺。

既然有更简单的办法可以生存,为什么要去劳心劳力的发展生产呢?也许,自从他们的祖先开始盘踞在这片北方大地上之后,这样的认知已经贯穿了数百年。

从最开始的茹毛饮血,裹草为衣。到逐渐懂得打造刀剑利器,用来捕获猎物。而再到后来,他们驯服了野马,在这片铺满了长草的大地上来回驰骋,成为广阔草原的主宰者。而他们的野心和贪婪,也随着越来越大。

天生蛮力,勇敢善战的草原胡人,就应该成为这个天下的王者!生活在各处的其他族群,自然应该来顶礼膜拜,乖乖顺服。多少年来,这种狂妄骄傲的信念,充斥在每一个胡人勇士的心中。

天下之物,任我索取!长刀铁蹄,何人敢拒?

毫不夸张的说,在这将近一两百年的时间里,胡人族群的生活保障,基本都是靠征伐掠夺得来。彪悍的勇士们骑着战马蜂拥而去,几乎每次都是满载而归。不管是生活在他们东边和西边的一些蛮族部落,还是南边的邻居即那些中原诸侯们,都挡不住他们的骑兵和锋芒。

胡骑出动,烟尘漫天。凡所到之处,尽皆劫掠一空。而那些与之为敌的诸侯军队,大多都是被杀的落花流水,四散而逃。久而久之,胡人骑兵被称为北方的苍狼,其令人骇怕之处,可止小儿啼哭,也不为过。

也许,这些年来让他们受到唯一的挫折,就是在赵国人的手中经历过几次惨败。在赵国边境的数次大战,胡人基本都没有得到什么便宜。他们即便是越过燕山,也很快就被赶了回来。这成为所有胡人耿耿于怀的一种耻辱。更成为他们刻骨于心的仇恨。而这种情绪,在曾经有机会与赵国人战场拼杀过的那些胡人骑兵心中尤其强烈。

世代继承的仇恨,很难得到化解。年老或者因伤不再上战场的胡人,会把这种仇恨灌输给他们的儿子,更年轻更凶残的勇士接过他们手中的刀,骑上战马,披上甲胄,继续去战斗,直到去彻底屠灭顽强的敌人为止。

斜阳西下,天边晚霞。大约再有两个时辰就暮色降临了。名叫莽六的草原汉子直起身来,伸了伸略显佝偻的驼背。他看守的羊群有好几千只,出来这大半天,它们在草坡下都已经吃的饱饱的。再过一会儿,就应该招呼起来赶着回那边的部落帐篷去了。

莽六也曾经是骁勇善战的骑兵,在从前的时候,数次跟随着胡王和将军们踏出草原,为部落去四处抢夺。如今年纪大了,再加上身体的伤残,不得不和许多同样的胡人一样,退出战场,留守草原。而对于他们这些人来说,也许唯一的用处,就是牧牛放羊,替部落维护日常的生活了。

昔日的那些荣耀早已淹没在残阳中,莽六抖了抖身上的枯草,起身打声呼哨,开始去驱赶牛羊。远近声音相和,那是和他同样的放牧者们,也准备驱赶着牛羊回部落了。

秋色中的残阳和晚霞,铺满半边天空,格外壮丽。这些如血的颜色,让这个伤残的胡人忽然想起那些曾经纵马拼杀的岁月。只不过,这样的机会已经永远不可能再有了。胡王这次亲自带领骑兵南下,他就曾经站在这草坡上亲自目睹那千军万马奔腾而去的场面,那一天,可是激动的老泪纵横呢!

无论是他,还是其他所有留守的胡人。他们都无比相信亲自出征的胡王会取得绝对的胜利。汇集数十万草原勇士的这次战争,胜过这些年来所有战争的规模。最精锐的战士,最彪悍的战马,最犀利的刀甲,为了组织这次至关重要的战争,胡王摩珂几乎动员了他能召集起来的所有力量。如果这样还不能屠灭敌人,那么草原胡人就不配再称得上苍狼和神鹰的称号!

如果早先几年组织如此规模的大战,那该多好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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