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07章(1/ 2)
杨萌舒舒服服的睡了一觉:这抱着一头熊睡觉就是舒服!又保暖又挡风!
他睡得是舒服了,那棕熊和两只小金雕可都没睡踏实。小金雕们是害怕棕熊攻击它们,而棕熊呢?它是害怕杨萌,想的就是怎么逃跑。。。。。。
结果它稍微动一下就挨一拳头,搞的它连动都不敢动-----最后心一横眼一闭爱谁谁吧!
第二天杨萌起来的时候,风雪还没停,但是比晚上的时候小了很多。
他做了个雪墙挡住风雪后点上篝火再掀开车衣从车斗子里抽出一条鹿腿,这也是瓦列里送他的!这一路上如果没有猎物他就从鹿腿上切一块肉烤着吃,基本来说就是杨萌的早餐!
他习惯性的从衣服里摸酒,突然想到昨天那个男人给自己的酒壶来了。他翻出自己的蒙古袍,从里面拿出那个酒壶。昨天光顾着喝酒还真没仔细看看这个酒壶。
说个有意思的事情,这种随身酒壶的英文名字直接翻译过来叫做‘屁股壶’,可能是因为原来人都是放在屁股兜里的缘故?
这个酒壶确实非常的精致,纯银制作,上半部则包裹着皮子。杨萌分辨了一下是鳄鱼皮!瓶身上刻着‘DJ&S’的标志。
和泽特刚在一起的时候杨萌对泽特整天购买各种各样的奢侈品的行为嗤之以鼻甚至有点儿抗拒,但是泽特说了一段话让杨萌接受了泽特的行为:你可不用这些东西,但是你不能不认识这些东西!一个人的眼界决定他的地位,一个人对世界的认知决定他的财富!
事实证明,泽特的做法也没错,比如说昨天和那个裘皮男人一起,他喝了一口酒叫出了酒的名字后那个裘皮男人对他的看法是直接改观!
‘细节决定成败’这个词还真有道理!
这个DJ&S的酒壶杨萌自然认识。他对着摄像头说道:“这个牌子叫做‘詹姆斯-狄克逊和他的儿子’。一看这商标就知道这是腐国货,在腐国有很多叫做‘某某某和他儿子’的家族企业,他们很注重传代。”
“而‘詹姆斯-狄克逊和他的儿子’这个牌子现在是已经绝种的牌子,大概五十年前就破产关门了。但是也就因为它们绝种了,倒成了现在的收藏热点。根据酒壶的品相,大概就是五百到三千美金一个。”
“什么?这价格并不贵?卧槽,你家里有矿啊?这样的酒壶直接扔给自己,看来昨天那个裘皮男人肯定是‘家里有矿’的那种。不过这酒壶好归好,但是不抗用啊!一个小酒壶也就二两酒,那是一口的事!”
“作为一个汉国人我第一次听到当地人说‘在沙俄不喝酒开车会害怕’的时候还以为是个笑话,事实证明:环境可以改变人,现在我没事也喝两口!这里的环境下不喝酒开什么国际玩笑?很多到沙俄的留学生来这一口酒不沾,回去没事就喝两口。这都是让环境改变的。”
不过这酒壶别浪费,杨萌掏出一瓶威士忌倒满酒壶,再狠狠地灌了一口后把酒瓶盖好后剩下的酒扔到车侉子里,拿出刀子从鹿腿上切下小片鹿肉稍微加热化冻一下喂着两只小金雕。等他喂完小金雕后歪头一看,那只大棕熊正在那里可怜巴巴的看着自己。
“行吧,让你当了一晚上肉垫子不能让你白当。”他从冻得硬邦邦的鹿腿上直接砍下一大块鹿肉扔给那头大棕熊:“哦,忘记跟你们说了,昨天晚上我睡着了后来了一头熊拱我帐篷,让我揍了一顿给我当垫子,我不是跟你们吹,这抱着熊睡觉感觉真的挺舒服。嗯,估计是让我昨天做的兔子肉给引来的。咱们国家叫熊叫‘熊瞎子’,事实上呢?熊的视力其实很不错,我们是习惯用人类的标准是衡量动物,相比较狮子之类的草原猛兽来说熊的视力是差点儿,而且熊这玩意是生活在森林里,要那么好的视力干什么用?但是就这样,棕熊的视力也比人类好太多,基本来说是人类视力的四倍!而且它的听力和嗅觉更厉害,它的嗅觉基本上来说是猎犬的七倍!那为什么人类要叫它熊瞎子呢?”
杨萌解释道:“人家是生物链的顶层的存在。这棕熊就是个BUG,跟老虎差不多的咬合力,还有无敌的力量,比博尔特还快的奔跑速度。还有那么顶级的嗅觉。。。。。。它怕什么?你看到身边有只兔子你会害怕?那些猎户看到熊后熊不会逃跑,因为在它眼里这些猎人就是个猎物,没想到猎物反过来会捕猎自己。这才让猎户觉得狗熊是瞎子看不到自己。才有了‘熊瞎子’这一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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